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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政策扶持航运业发展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3-01-19 浏览数: 标签: 宁波 政策 扶持

  实施运力补贴,鼓励拓展水运业务。日前,宁波市宁海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实施一系列扶持该县航运企业发展政策,大力发展航运物流业,着力打造甬台绍毗邻区域物流中心。

 

  意见明确扶持航运企业发展,提出对当年新注册航运企业单船运力或已注册航运企业新增单船运力规模在1万吨以上的,补助40元/吨。鼓励航运企业拓展业务,对货主单位(航运代理企业)将水运业务交由宁海县航运企业承运且运输量超过20万吨的,其超额部分按0.1元/吨奖励给货主单位(航运代理企业)。

 

  同时,意见提出,将扶持海洋经济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投资额在2000万以上的经批准新建的游艇等新型旅游业态项目按年限实行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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