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他山之石
山东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发布时间:2013-10-11 浏览数: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审批管理、路面管控、督导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治安管理部门加强对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流向,严防此类危险品流失。交管部门在路面管理中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证照的检查,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者有两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的,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企业调整其岗位,不得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消防部门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消防验收,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进一步落实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许可制度,切实做好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和管理工作。

 

    利用系统强化日常管理,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的巡防密度,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强化夜间、中午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管控。各地治安、交管、消防部门将加强协作,协同安监、环保、卫生、交通运输等单位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按照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分享到:
上一篇:桂林航空物流成功堵截多起疑似危险品事件 下一篇:《甘肃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办法》2014年1月实施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