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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出台货运政策:税费减负“放水养鱼”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布时间:2014-06-09 浏览数: 标签: 佛山 税费减负 政策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出台《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引导当地公路水路货运行业提高效率,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并通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发展,促进行业做大做强。

 

  《意见》指出,佛山交通运输业要认真落实“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政策,使“营改增”真正为货运业带来税收减负。同时,逐一梳理落实有利于货运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涉税政策和规定;通过财政引导政策,引导货运规模企业提升运输装备,提高运输效率。

 

  《意见》提出,要鼓励和引导货运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提高运输业规模化水平;适时调整佛山市年票征收标准,减轻货运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佛山市公路路网通行能力,改善佛山货运业经营条件。

 

  在多式联运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铁路货场的资源整合,形成布局合理的铁路货场体系;加快全市港口资源整合和临港物流产业园的建设,推动港口向现代化物流园区发展,以港口建设带动水运业发展;依托铁路货场和港口开展公、铁、水多式联运,积极引导“适水”货物弃陆走水,改变过度依赖公路运输的局面,促使货运结构趋向合理。

 

  公路货运方面,到2018年,新增大型货运车辆2万辆,车均载重提高到5吨以上,运力净增30万吨。水路货运方面,未来5年新增水路运力5万吨以上,发展5000吨以上海洋运输船和大吨位内河运输船,总运力突破50万吨;水运量每年递增5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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