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他山之石
黑龙江出台管理办法调控水运工程造价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4-06-10 浏览数: 标签: 水运 管理 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合理、有效地控制水运工程造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依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规定》、《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全省水运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发了《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五章,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界定;省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水运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依据及在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程序和依据;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的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及有关要求;实施时间、办法解释权等内容。

 

  该《办法》弥补了黑龙江省在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上存在空白,不能适应当前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际需要的缺陷,进一步明确了黑龙江省水运建设造价管理和实施程序,强化了对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管理,能够避免水运工程建设造价市场的无序和混乱现象,对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分享到:
上一篇:莆田出台五条政策措施促进港口生产发展 下一篇:广东省佛山市出台货运政策:税费减负“放水养鱼”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