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甘政发〔2015〕97号)精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甘肃省“互联网+”现代物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甘肃省“互联网+”现代物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甘政发〔2015〕97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发展新趋势,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资源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特制定2016-2020年重点工作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刻把握“互联网+”时代大融合、大变革趋势,充分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的区位优势,依托不断优化升级的交通运输条件,以加快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现代物流业融合为主线,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现代物流业融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和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通社会物流信息链,着力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实现物流的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高效化和集约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流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建立促进“互联网+”现代物流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潜力和活力。
强化应用,提升水平。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着力提升物流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加强互联网创新要素、创新体系和创新理念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对接应用,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创新力量,带动技术和模式创新,不断培育新兴业态和产业新增长点,形成现代物流业与信息服务业协同发展的新优势。
深化改革,开放共享。深化物流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区分割,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统筹城市和乡村、国际和国内物流体系建设,加快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区域间和行业内的物流平台信息共享,建立有利于物流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1-2%,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8%,建成1个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培育3-5家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和15家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物流企业集团。初步形成以兰州市为核心,天水、武威、酒嘉等主要节点城市物流园区为支撑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物流节点开展网络化运营的物流企业初具规模,全省物流资源基本实现整合、物流效率显著提高、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国际物流发展取得重要突破,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的国际物流组织中心开始对全省经济发展发挥较明显的带动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1、着力打造物流集散大枢纽。充分发挥千里河西走廊战略通道优势、坐中联六的区位优势、与中亚西亚联系密切的人文优势,强化丝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资源禀赋和区位功能的特殊支撑作用,构建“一中心(兰白区域物流中心)四枢纽(天水、酒嘉、金武、平庆区域性物流节点)五节点(张掖、陇南、定西、临夏、甘南物流节点)”的现代物流发展格局,布局一批特色鲜明、相互配套、功能完善的现代物流园区,促进物流集团式、规模化运作。推动物流节点与web端、移动端、智能硬件端、轻应用等有效融合,促进线下物流节点逐步线上化。(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快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兰州、嘉峪关、敦煌国际空港和兰州、天水、武威国际陆港建设,引导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向综合保税区过渡发展,积极发挥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作用,争取国家设立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园区和兰州国家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编组枢纽和物流集散转运中心,推进服务向西开放的国际陆港、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线上运行,全面构建铁陆航多式联运联接的现代物流体系,形成服务全国、面向“一带一路”的物流集散中枢和纽带。(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兰州铁路局、兰州海关等负责)
(二)建立健全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3、打造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甘肃省物流网、甘肃省物流商务信息平台、甘肃省农村物联网社会化服务平台等正在搭建的平台为基础,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模式,以物流园区等物流资源和信息主要集中区为载体,搭建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与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的信息系统实现深度对接,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实现物流资源的整合和物流信息的共享,着力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效率有效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政府国资委等负责)
(三)加快物流跨行业多网互联
4、提高物流行业的信息互联水平。以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推进铁路、公路、民航、邮政、海关、供销、检验检疫等行业系统间物流信息联通,推进货运车辆与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实现供需信息快速匹配,鼓励区域间和行业内的物流信息共享与沟通合作。促进跨行业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支持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发展。发挥核心物流企业对行业资源的整合能力,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打通物流信息链,优化物流行业管理模式,推进全程透明可视化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兰州铁路局、兰州海关、省供销合作社、甘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四)提升物流信息化服务水平
5、加强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广。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等先进技术,推进制造业物流、农村物流、电商物流、城市配送、冷链物流和国际物流等智能化发展,探索精准服务、体验服务、聚合服务等物流新模式。运用互联网发展物流金融、物流保险、在线交易、结算支付、物流配送等物流新服务。应用智能感知追溯技术和产品,建立健全物流双向追溯系统。培育机器人码垛、无人机快递物流等新型服务模式。(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6、打造智慧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全省智能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构建基于ETC/M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公路半自动车道收费系统)的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针对用户收费结算刚性需求,开发基于ETC/MTC的移动APP,拓展延伸结算、充值等基础增值服务,有效提升车辆用户对服务系统的用户粘性。进一步拓展综合物流与供应链服务,围绕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收费站及沿线可利用的土地、设施等资源,在全省合理配置区域分拨、城乡配送、供应链服务等物流服务功能,与相关社会物流节点之间实现有机联动,打造覆盖全省的智慧物流服务网络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负责)
(五)推进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与标准化
7、强化智能化物流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全球定位系统(GPS)、不停车电子缴费系统等技术的应用,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加快食品冷链、医药、烟草、机械、汽车、干散货、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物流装备的研发,提升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积极发展标准化、厢式化、专业化的公路货运车辆,逐步淘汰栏板式货车。推广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装备,积极发展铁路特种、专用货车以及高铁快件等运输技术装备,加强物流安全检测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等负责)
8、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围绕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推动货运标准化电子货单、托盘标准化、集装箱标准化、集装袋标准化等技术标准在全省普及应用,建立托盘共用体系,推进管理软件接口标准化。在区域物流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注重对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进物流单证票据标准化,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调动企业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积极性,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工作。(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六)推动物流与网络化消费协同发展
9、推进互联网和传统商贸有机融合。发挥互联网联通优势,缩短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供需距离,密切供需关系,满足网络化消费需求。支持大型零售企业、流通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提供平台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电子商务系统,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推动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鼓励传统商贸物流企业功能整合和业务创新,积极发展定制化物流服务,进一步优化物流组织模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物流需求。(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0、推动传统快递物流与电商加速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和快递业在线上线下融合连接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应用,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更好地满足网络化趋势下消费升级新要求。鼓励快递企业推动服务模式变革,推广菜鸟驿站、丰巢智能快递柜等智能快递终端,发展现代云仓管理模式,逐步建立配送中心为骨架、调拨转运能力为血脉、大数据支持的信息系统为神经的仓网格局。支持快递企业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发展代收货款等业务。积极发展同城货运、众包物流、场景物流、冷链物流等新模式。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国内知名大平台合作,鼓励利用邮政、供销社等网点,加快完善邮政便民驿站、电商仓等城乡物流快递服务体系,开展城乡共同配送,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初(后)一公里”和城市“最后一百米”快递配送瓶颈问题。(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负责)
11、促进跨境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依托省内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国际空港、陆港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国际化发展,发起、参与多边、双边或区域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物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物品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结算、关税缴交等环节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流程。鼓励省内龙头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建立健全海外营销渠道,做大做强自有品牌,积极融入全球物流供应链。(省商务厅、兰州海关、甘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七)引导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12、推动互联网金融技术和物流发展模式创新。鼓励物流企业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全面合作,利用互联网金融技术为大众提供安全、便捷、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物流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允许物流企业经营网点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建立面向中小微物流企业线上、线下的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推动物流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物流供应链金融业务。(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证监局、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等负责)
(八)进一步提升物流网络化管理水平
13、引导传统物流管理向供应链管理过渡发展。支持兰州市建设全球供应链中心城市,打造制造业、商贸业、服务业高度融合的智慧物流产业链。鼓励省内龙头物流企业运用互联网建设敏捷型供应链协作平台,集聚优质供应商资源,应用射频识别、自动分拣、可视服务、无人搬运车等高新技术,实现供应链精准化管理,推进上下游供应商无缝对接。推动互联网与供应链大数据应用融合,开展供应链大数据汇集、整理、存储、分析、挖掘、交易等服务。积极发展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O2O(线上线下)、E2E(端到端)等网络化供应链管理新模式,整合从采购、订单、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环节到上下游协同、内外部数据交换、供应链金融等供应链服务环节,打造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完整物流供应链集成管理体系。鼓励供应链管理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引导物流业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九)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互联网化发展
14、加快传统物流企业信息化改造。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发电商物流市场。发挥核心物流企业整合能力,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积极融入省级、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全省社会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运输配载、跟踪追溯、库存监控、检验检测等功能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的物流组织模式,提高储运工具的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绿色物流,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货车空驶率。(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5、推动互联网企业适应智慧物流发展需要。强化互联网企业与物流企业的沟通合作,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新型物流产品的研发推广,开发基于智慧物流发展需要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物流应用APP、供应链金融在线支付、跟踪追溯等信息系统,完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差异化物流服务产品,培养用户习惯,促进用户需求和价值体验为核心的新消费模式及新商业模式发展,构建互相融合、共同受益的互联网生态圈。(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部门间协作,完善各层级的物流政策综合协调机制。按照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协调和物流合作,推动省内物流企业与国际先进物流企业合作交流,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做好物流业利用外资工作,扩大商贸物流、电子商务领域的对外开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
(二)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物流业产业地位,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抓紧研究制修订物流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管理和仓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抓紧研究制定快递、跨境物流、物流业安全、网络安全管理等监管制度以及交通运输管理、收寄物品验视、交寄人员和企业信息实名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等负责)
(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物流业信用体系,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物流信息安全管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鼓励企业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提高物流市场集中度和集约化运作水平,减少低水平无序竞争。加强对物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物流市场良好秩序。(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四)完善扶持政策。继续通过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投资模式,对物流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予以支持。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针对物流企业特点推动金融产品创新。认真落实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物流业统计工作水平,完善物流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指标。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统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
(五)强化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互联网+”现代物流领域理论研究,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着力完善物流学科体系和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形成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完善物流领域在职人员培训体系,鼓励培养物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物流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六)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调查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制修订和宣传推广、信息统计、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健全和完善各项行业基础性工作,积极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