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架构:
在《框架意见》的指导下,结合国家口岸办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基本功能建设基础,按照1个中心(数据交换中心)、2个体系(支撑体系、标准体系)、3项配套(配套国家战略、自贸试验区和跨境电商)、4大服务(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口岸特色服务)的总体构架开展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总体结构的设计和完善上,一方面要做好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的部署推广工作,另一方面要开展电子口岸物流申报云系统、电子口岸物流服务云系统、原产地签证综合服务系统、口岸政务联动云系统、全景信息查询系统、移动应用服务、“单一窗口”金融服务系统、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
地方业务功能:
1.口岸政务服务。结合本地口岸通关业务需求,提升和扩展项目的应用功能,建设本地口岸政务服务项目,如物流监管、特殊区域、港澳台贸易等。主要涉及以下系统建设:
电子口岸物流申报云系统。整合各地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以及铁路口岸、空港口岸、水港口岸、公路口岸等监管场所的申报系统,实现物流申报系统与外贸企业、仓储、场站、货站、码头等企业作业系统的无缝对接,为企业提供备案、通关、物流、核销等服务功能,满足企业原始数据一次接入、多次转换、全程共享。
原产地签证综合服务系统。在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搭建原产地签证综合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各类原产地规则和标准等信息,实现原产地申报企业备案、产品原产地调查、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证书无纸化申报、自贸协定和普惠制的优惠关税查询、原产地数据与报关报检数据的相互校验、签证进度查询等功能,提供原产地签证一体化服务,方便企业在报关报检的同时办理原产地证书,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提高签证便利化水平。
口岸政务联动云系统。结合本地进出口特点和进出口部门监管要求,搭建口岸政务联动云系统,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对涉及四川本地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的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实现逐级前置行政审批的流程优化,提供有地方特色的行政审批项目申请和反馈业务通道;提供财政、税务、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库、银行信息交换和业务处理;提供如出入境航空器检疫监管等特殊行政服务功能;在推广应用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的“一次申报”功能基础上,深化关检联防、联动、联控监管,提供“一单两报”“一单多报”功能,进一步简化申报数据项,减少数据重复录入,提供“一站式”服务,提供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功能。
2.口岸物流服务。结合本地口岸业务特点与需求,打通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等物流信息节点,促进运输、仓储、场站、代理等各类物流企业与外贸企业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水陆空铁及多式联运等多种物流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与地方各类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合作,推动外贸与物流联动发展。主要涉及以下系统建设:
电子口岸物流服务云系统。以四川口岸监管场所、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等业务为基础,联通空港、铁路、水港、公路等港口信息节点,促进装卸搬运、仓储、运输、加工、包装、分拣、配送等口岸物流操作功能、通关服务功能等的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模式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为各口岸提供展示、申报、查询等功能通道。
3.口岸数据服务。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通关物流状态基础信息为基础,整合运输工具动态信息、集装箱信息、货物进出港和装卸等作业信息,形成完整的通关物流状态综合信息库,为企业提供全程数据服务,方便企业及时掌握通关申报各环节状态。主要涉及以下系统建设:
全景信息查询系统。依托通关物流状态综合信息库整合集装箱、运输、仓储、场站、代理等企业信息,提供四川省外贸数据一体化查询、统计分析功能。根据运单号、提单号、报关单号、转关单号、收发货人、日期等多种方式可以查询到业务的相关具体信息,跟踪该票货物从发货到收货过程中的货物状态,提供从单证信息、物流信息两个维度的全流程可视化查询和追踪,如中国国内出港的航班信息、船名航次信息、发货人订舱状态、工厂提货状态、发货地监管场站物流状态(一线转关、二线业务)、收货人收货状态等。
移动应用服务。依据全景信息系统开发手机APP(包括IOS系统和Android系统),企业用户可以在移动终端上随时随地查询货物通关物流状态信息,查询外贸相关数据,开展订舱、信息核对等业务。同时可以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状态等推送服务,从企业的每一票货物出发,定时按节点把相关信息主动推送给企业,让企业及时掌握其货物的状态。
4.口岸特色服务。发挥“单一窗口”信息资源、用户资源集聚优势,与金融、保险、电商、通信、信息技术等相关行业对接,为国际贸易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特色服务,有效支持地方口岸新型贸易业态发展。主要涉及以下系统建设:
“单一窗口”金融服务系统。为进出口贸易商、金融服务业者、综合物流服务业者提供进出口物流监管、口岸作业、供应链协作伙伴交易及企业征信数据服务;吸引、整合金融服务业者基于“单一窗口”的大数据构建创新模式、高效协同、安全多赢的贸易融资服务体系,包括结汇清算、贸易与供应链融资等服务。
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系统。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实现与跨区域及国际性“单一窗口”的对接,集合国内国际贸易动态及政策变化,实现国际供应链信息共享,为企业国际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提供优化整合支撑,让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寻找海外贸易商、代理商、国际仓储。为国际贸易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进口、出口、转口、保税、境内、境外、集采、分销、订车、仓储、检验检疫、报关等各种特色服务。
工作机制:
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统筹推进由省政府成立的“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我省“单一窗口”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工副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武警四川省边防总队(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农业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工商局、四川博览事务局、省国税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省贸促会、人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分局)、成都铁路局、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省机场集团、成都市政府、泸州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为“单一窗口”的建设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职责:总体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负责“单一窗口”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由各成员单位委派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本单位联络人员,负责推进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相关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