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民航局召开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专项试点工作启动会,北京首都机场、成都双流机场、昆明长水机场、长沙黄花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厦门高崎机场及以上机场的驻场单位作为民航局“油改电”项目首批试点单位,将率先实施机场区域内特种车辆向电能驱动车辆逐步更替工作。此举标志着民航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专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民航也由此成为全国率先在全行业范围内统一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的行业。
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项目是民航局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之一。在国家新能源车辆产业布局进入快车道的形势下,通过将机场区域内运行的特种车辆和专用设备由传统化石能源驱动改造或替换为电能等清洁能源驱动,不仅可促进机场节能降耗,有利于提升机场区域空气质量,更是民航业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与民航业适应新常态、实现绿色发展相结合的重要抓手。
2014年,民航局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油改电”项目,将按照“个别试点-总结规律-制定标准-出台政策-全面推广”的总体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好安全、环境、服务三者的关系,注重规划和总体方案制定,跟踪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眼前和长远的关系,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政策,科学有序地推动“油改电”项目开展。
此次启动的试点工作是整个专项工作至关重要的初始环节。试点工作为期3年,目标是推动完成一批机场“油改电”项目,并研究出台相关标准、运行规范和配套政策。今年1月,民航局从提出试点申请的19家机场单位中,确定北京首都机场等6家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作为首批“油改电”试点机场。目前,各试点单位已成立“油改电”联合工作组,统一研究制定“油改电”项目总体规划,逐步购置、改装电能驱动地面特种车辆和购置、建设充电设施设备。
试点工作启动会上,民航局计划司介绍了“油改电”工作的背景、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专家工作组介绍了有关研究结论和数据统计方法与报告机制,6家牵头机场汇报了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民航局相关司局还就政策、资金补贴、价格机制、机场准入和运行标准等方面与试点单位进行了沟通交流。
民航“油改电”项目中的“特种车辆”,主要指在机场内运行的牵引车、客梯车、机场摆渡车、引导车、行李传送车、升降平台车、行李拖车头、叉车和贵宾车等适合实施“油改电”的车辆、设备。目前,全行业机场范围内运行的各类地面特种车辆、设备总量超过1.8万台,并将伴随行业发展逐年递增。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是民航业能耗与地面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据统计,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消耗的柴汽油在机场总能耗中的占比约为13%。民航局节能减排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择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项目作为行业重点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是行业结构性减排的重要一环,同时对提升民航业社会形象、密切民航业与地方政府和社区的关系、宣传引导行业绿色发展理念具有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