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对基本药物配送工作划定了两条路径,即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可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在过渡期内,允许以盟市为单位实行区域配送。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对基本药物配送工作划定两条路径,并制定兜底配送政策,以缓解内蒙古地广人稀、配送成本高、基层配送难的问题。
这两条路径是: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可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在过渡期内,允许以盟市为单位实行区域配送,但必须由盟市政府提出申请,自治区药械采购领导小组同意。
据了解,对于选择区域配送的地区,内蒙古要求配送企业的遴选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开进行,遴选条件要充分考虑基层配送工作需要,并尽可能集中。配送企业要承诺配送费用不得超过基本药物中标价的10%,必须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需求,按采购计划和配送时限保证基本药物配送工作。
内蒙古在政策上支持邮政物流公司参与基本药物配送。对于按区域配送的盟市,如无法招到配送企业,可委托自治区邮政物流公司配送,承担配送兜底责任。除内蒙古邮政物流公司外,不得由一家经营企业垄断配送。内蒙古卫生厅已于今年8月正式发布招标目录公告,全面启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