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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跨省超7天算彻底延误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2-04-27 浏览数: 标签: 快递,跨省,超7天

《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5月1日起实行 明确规定“先验货后签收”。

“先签字再收货”“快递变慢递”“快件掉包损坏”,快递行业屡屡爆出的问题令不少消费者“有苦说不出”。昨日从国家邮政局官网获悉,《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先验货后签收”、“文明分拣”、“彻底延误时限”等问题。

昨日记者采访的多数消费者对于该标准持肯定态度,但也有消费者担忧地表示,“规定虽好,但就怕不能严格执行”。对此有业内人士称该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昨日多数快递公司也表示,新标准将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快递公司将更加注重服务竞争而不是价格战,同时强调不会借机调价。

“先验后签”或执行难

不少消费者在以往收件时,往往因“赶时间”“怕麻烦”等原因匆匆签字收货,也有快递员则是害怕消费者验货后再拒收,“先验后签”在现实中面临着诸多的现实问题,执行力度也成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方面。

根据新的标准,快递员将应首先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收件人确认签收。对于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对于消费者经常遇到的“快递变慢递”现象,新的国家标准规定,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彻底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省内异地和跨省快件为7个日历天。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而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公司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而行业的普遍规则是3~5倍的运费。

时间场地限制“文明分拣”

新的国家标准中对分拣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如分拣时应按快件处理场所的分区,分区作业;文明分拣,快件脱手时,一般快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30cm,易碎件不能超过10cm;易碎件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文件类快件,不应直接接触地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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