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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邮政条例:延误快件予以赔偿
来源:甘肃报 发布时间:2012-08-23 浏览数: 标签: 延误快件,赔偿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迅速发展,快递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乱象,亟待加以规范。新修订的《甘肃省邮政条例》近日经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设立专章规范快递业务,成为较早出台地方立法规范快递业务的省份之一。

条例规定,快递企业组织投递应当不超出向用户承诺的服务时限,同城快递超过承诺时限三日、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超过承诺时限七日视为彻底延误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此外,快递企业对快件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投递两次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要快递企业投递的,快递企业可以加收费用,并应当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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