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让快递与我们的生活更贴近,有时候,快递员上门了,家里没人。一个看似简单的办法是:小区物业帮忙代签代收,市民回家时再取走。但这个忙并不是好帮的。由于担心纠纷等原因,很多物业拒绝帮这个忙。
快递到 物业不代收
1月10日上午9时许,市民贺女士接到快递人员送件电话,由于当时她在上班,于是告诉快递员把包裹送到自家小区门卫那里。“不行啊,物业不签收。你还是回来一趟吧。”10点刚过,快递员打来电话。贺女士只好找领导请假,但单位人手紧张,她没有被准假。无奈之下,贺女士只得让快递员先回去。贺女士很不解,自己是小区业主,每个月都按时交物业费,物业代收快递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为什么物业就不能代收了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贺女士有相似经历的市民还有很多,其中大部分市民对物业不予代收快递的做法不理解。
纠纷多 物业很为难
走访多个小区后记者发现,说到代收快递,小区物业也是一肚子苦水。
解放西路一小区物业告诉记者,以前都是由他们代收业主的快递,但自去年5月份起,经理告诉他不要再代收了,因为出现了包裹被错拿、丢失等情况并引发了纠纷,所以小区物业决定不再代收快递了。
“不代收,业主不高兴。代收吧,容易出纠纷,我们很为难。”某物业公司张经理说。
责任划分需明确
业主需要服务,物业也得避险,怎样才能化解这个矛盾呢?
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帮业主代签快递属于物业管理中特约服务范畴,物业并没有帮业主签收的义务。而且,代收快递包裹存在风险,一般不建议业主的快递包裹由物业代收,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他说,从完善物业服务角度来说,物业可以为业主签收快件,但业主需要明确告知物业是何邮件,双方约定好物业是否可以开件帮其验收、出问题如何处理、业主何时取件等事项,虽然比较麻烦,但对双方有利。
市鸣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涛说,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物业替业主签收快件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如果物业在替业主代收、管理快件过程中支出了费用,可以要求业主支付。如果物业在代收、管理快递过程中,由于物业有明显重大过失过错,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从帮助人的角度,应该减轻物业责任。而对于快递物品出现质量、购买和收到的物品不符问题,物业不承担责任,应该由业主与责任方沟通、解决。
任涛建议,出于对于双方都有益的前提,实在没有办法接收快递的业主,可向物业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物业代替其本人签收快递,委托书中明确界定好双方的责权利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