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村邮站建设和运营管理,海南省财政厅近日下发了2013年首批村邮站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村邮站建设和村邮员的工作补贴,并列入支出分类科目,要求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前,海南省发改委、财政厅、邮政管理局先后联合出台了《海南省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海南省村邮站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了海南省村邮站建设资金标准,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投资;明确了村邮员工作补贴标准,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列支,由省级财政与各市县财政分担;村邮站建设责任主体为各市县政府,具体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前完成建设任务。
对此,海南局积极探索村邮站建设社会化和运行社会化新模式,编印了《海南省村邮站建设标准操作手册》,指导规范村邮站建设,要求在确保村邮站做好邮件及党报党刊投送到户的基础上,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根据实际需求与开办条件,与乡镇政府及行政村商议自筹资金进行信息化改造提升,实现村邮站扩张功能,即快递服务、邮件收寄、网上购物、邮政储蓄小额贷款等功能,将村邮站打造成为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此外,从2016年起,海南省村邮站每年的村邮员工作补贴及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将纳入省、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确保村邮站建得起、稳得住、发展好,确保农村通邮、用邮安全便利,适应省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推进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