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加强快递运输车辆协调管理,近日,安徽宿州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宿州市快递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
《办法》规定,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快递企业规模、网点数量、服务水平和道路交通资源情况,对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实行总量控制和日常管理。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的核办和路面管理。
《办法》还明确了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的申请条件。快递企业用于快递服务运输的12座及以下客运机动车可以申请通行证。快递企业按照申请条件向市邮政管理局提出办理通行证申请;市邮政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送交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后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发通行证的意见,并对通行证盖章。办理完毕由市邮政管理局下发快递企业。
《办法》同时规定,对获得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从事快递运输的12座及以下载客汽车,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不以客车运货等原因进行处罚。确需通行市区禁行路段的,经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确需在禁停地段停车的快递车辆,在不影响交通安全且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