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自治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并及时交付使用,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着力推进局所补建项目验收移交工作。
《工作方案》对空白乡镇邮政局所验收条件、验收组织、验收时间、验收内容、验收意见以及产权移交等六项验收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验收,确保工作按时全面完成;二是各级邮政企业要做好运营准备,对已竣工并完成验收移交的邮政局所,需在3个月内正式开业运营,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及时汇报验收进展情况,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内蒙局表示,已与自治区发改委达成共识,将加强联系沟通,跟踪落实情况,加快建成局所的验收移交,全面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