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快递运输车辆作业环境,切实解决快递末端投递,有效提高城市配送时效,近日,江苏泰州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出台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快递企业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意见》,确保快递运输车辆便捷通行。
《意见》明确,对从事快递末端“最后一公里”服务的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确需通过禁行区域的,在非早晚高峰时段,在遵守交通秩序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通行。
进入居民小区时,驾驶员主动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示统一标识编号证及相关证件,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不得无故阻拦或收取其他费用。除早晚高峰时段,确需在禁止停车路段以及城区营业门店前停车的,在不影响交通、驾驶人员不离开车辆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车15分钟以内,完成揽投业务后立即驶离。同时,《意见》要求快递运输车辆需喷涂统一标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