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联系着千家万户,对人们生活方式、商业模式改变很大,今后还具有很大发展空间。201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业务收入完成2760亿元,比五年前分别增长7.8倍和3.8倍,五年新增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但也存在行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基础设施滞后、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完善快递业治理体系。1月21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中国网中国政协特编载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的发言文章,全文如下。
目前,我国快递业务量占全球份额的1/3,但总体运行效率和效益不高,与国际快递巨头的实力差距比较大。随着我国开放型经济向纵深发展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推进,支持本土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我国快递业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务之急是打造驰名国际的中国快递航母企业。《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作相应制度设计,立法支持本土企业“抱团出海”。再补充几点建议:
一、在立法目的和宗旨方面,《条例》应充分体现快递业的发展定位。除谋求行业发展外,还应拓宽快递业服务定位,提高物流效率,服务人民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
二、在第五章“发展保障”中增加支持性规定,明确国家为快递企业增强航空运输能力提供便利。除了支持陆运发展,应在航空侧增强能力,同时国家应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项目予以支持。
三、在协作完善跨境贸易中的快件管理方面,拓展政府服务的优化适用范围。跨境快件有贸易类和非贸易类之分,建议将“跨境贸易快件”改为“跨境快件”,进一步扩大政府优化服务的适用范围。
四、按照“安全为基”的要求,结合物流快递安保需要,有关部门要求实行收寄验视、实名交寄和X光机检查。为提高落实的针对性和精确度,建议在法律上明确三项措施原则的基础上,在《条例》中细化收寄环节的义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