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的积极推动下,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重庆市快递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注入新活力。
《实施意见》细化了重庆市快递业发展目标,明确了促进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落实了相关责任单位,并给予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在快递服务车辆通行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明确取得车辆通行证件的快递运输车辆可在城市区域装载快件,不受货运车辆管制时间限制。
《实施意见》要求,要将重庆市快件集散中心、快件处理中心和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快递末端配送平台、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在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中合理布局快递末端配送网点,新建写字楼、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要将快递服务平台、智能快件箱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快递企业总部落户、区域性功能设施建设、城市末端平台打造、农村快递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各行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适用于快递企业的,应将其纳入;推动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重庆局表示,将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积极协调,推动各项保障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宣贯,引导重庆市快递企业狠抓机遇,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