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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物流老总称营改增后税收实际增2.2倍
来源:新快报 发布时间:2013-01-28 浏览数: 标签: 广东 物流

  “国家出台的政策说是减税,但我们做了大量测算,实际上是增加了2.2倍!”原本说是为企业减负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昨日却在广东省人代会广州团分组讨论会上被在企业工作的省人大代炮轰,他们大吐苦水称“企业负担更重了”。身在讨论组上的省人大代表、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立马出来回应:会与省营改增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办法。

 

  物流老总称税收实际增了2.2倍

 

  “现在很多物流企业都不敢在广州这里纳税,都移到还没有实施营改增的地方去了。”省人大代表、宝供物流企业集团董事长刘武一听到“营改增”这三个字眼,立马一肚子苦水就涌出来了。对于广东2012年11月开始试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他表示深受其苦,他说,“营改增”说是减税,但我们做了大量的测算,实际上是增加了2.2倍。

 

  这边刚吐完苦水,那边另一个省人大代表、广州市中心塑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朱海虹也来表达怨气。

 

  “物流公司在喊冤,但负担由企业承担了呀。”朱海虹说,作为制造业,“营改增”的影响对他们也很大。“就拿物流来说,我是深有体会。从原来的3个点到5个点(指交税比例),现在从11月提高到了11个点。原来物流费6500元可以去到武汉,但现在他们要6900多元才肯出车。”

 

  “是啊。物流的净利润一般也就两三个点。现在增加那么多,承受不了啊!”刘武回应说。

 

  “没错,那个物流师傅也跟我说,‘我帮你跑一趟外地才赚100块钱’。”朱海虹附和道。

 

  另一名人大代表则直言:“最终还不是转嫁给消费者了?!”

 

  “财姐”称全国统一后会解决

 

  一个“营改增”将现场的气氛炒热了。身在组里被称为“财姐”的省人大代表、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忍不住了,她高声解释称,“营改增”本来是进项与消项要相抵,抵完以后有增值的才交税,以避免重复征税。但目前出现了类似物流这样的问题,部分原因是与全国还未全面实施该政策有一定关系。因此,对于代表提及的上海对这类“受害”企业有基金予以补贴的做法,“省里面已经出台了这个政策,也安排了这个专项基金,如果全国都搞了,这个问题应该就可以解决。”袁锦霞说。新快报记者在《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里看到,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显示,全省增值税793.84亿元(自然口径,下同),营业税1556.72亿元;而在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草案里,增值税为945亿元,营业税1471亿元。这相当于2013年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将比2012年增加65.44亿元。

 

  袁锦霞最后也表示,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因目前全国还在试点,试点之后肯定会就大家遇到的问题再研究,“我们这边也会与省里面营改增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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