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石油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汲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严防爆燃事故的发生,哈密市安监局对辖区石油输油(气)管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2月1日-3日,哈密市安监局执法检查人员分别对中石油西部管道新疆分公司所属30千米成品油输送管线和中石油昆仑能源哈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8千米天然气输送管线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经过现场检查,中石油西部管道新疆分公司成品油输送管线15KM+150M处(现哈罗公路与煤炭交易市场岔路口西南侧),存在租户在管道保护范围内设置广告牌、从事电焊和维修车辆作业、停靠大型车辆、堆放水罐、搭设帐篷、种植树木、开设餐馆,造成人员车辆聚集较多现象,对地下输油管线构成安全威胁。
中石油昆仑能源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哈罗站储气罐区与哈密飞跃电气成套设备厂、顾家家居公司建筑物安全防火间距不足60米,同时飞盛公司部分出租户擅自在该站储气罐区围墙外围50米处动火焚烧垃圾,且火焰较高。
针对此问题哈密市安监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其租户擅自动火现象进行制止,并对租户进行说服教育。
下阶段哈密市安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跟踪督促相关企业和租户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确保石油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