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根据山西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即日起专项检查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消除隐患、遏制事故。深刻汲取北京清华附中“12·29”重大事故、上海外滩陈毅广场“12·31”踩踏事件和哈尔滨市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1·3”火灾事故教训。
检查范围包括山西正在施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所有城市燃气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企业、液化石油气储配企业等。其中,建筑工地的检查重点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等。城镇燃气的检查重点包括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燃气企业的场站、设施和管网的巡检、维护情况,违章压占燃气管线治理、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燃气管线与市政公用及其他地下管线的安全距离等等。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专人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此外,山西省将对各市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规定实施处罚,并责令属地住建部门限期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