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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中小企受益“先销后税”
来源:大公报 发布时间:2012-08-13 浏览数: 标签: 珠三角,企业,销,税

今年5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推出珠三角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便利化政策,鼓励港商北上“内销”,被港资中小企业称为“下了一场及时雨”。该项内销新政策覆蓋珠三角逾万家代工厂,尤其受到港商欢迎,新政策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先销后税”政策;二是省内异地跨关区免缴保证金。

新政策实施后,由深圳海关南头海关监管的2500家港资加工贸易企业在出口转内销的过程中,可以节约周转资金,减少市场风险。

深圳南头海关副关长邴政解释新政策称,以往港企将出口订单转内销,须先向海关交纳相当于货值20%的税金,在市场不景气时,这部分税金往往令中小微企资金链断裂,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先销后税”等于挪走压在他们身上的这根“稻草”,现在,港商售货后一个月再补缴税费,这足以让他们盘活资金。

异地跨关区免担保金

内销便利化政策还消除了港企在内地市场滞销的风险。邴政称,以前经常出现港商征税后的产品在内地滞销现象,但税金已交付,损失自己承担,令港商在内销市场上畏手畏脚。

港资企业积美集团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内销的产品以往要经沙头角口岸到香港“游一圈”。集团营销总监李宏表示,新政策让产品可以直接在内地市场销售,免去报关、仓储、物流费用,成本可降低20%。

此外,珠三角不少港资企业为了减低生产成本,将一些欧美订单的工序发到外地加工,过去须缴纳大额的保证金。实施内销新政后,广东省内异地跨关区免去风险担保金,仅这一项预计让深圳西部片区的企业每年可节省4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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