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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疆成功签署商务合作协议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2-09-07 浏览数: 标签: 川疆,商务,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2012年8月14日两省区签署的《深入加强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甘霖副省长关于向西开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两省商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开放、共同发展,四川省商务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在第二届亚欧博览会举行期间,于9月2日在乌鲁木齐市成功签署“深入加强双方合作促进商务加快发展框架协议”。四川省商务厅厅长谢开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厅长和宣明、副厅长敖由特和两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四川省商务厅厅长谢开华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厅长和宣明先后在签约仪式发表了热情溢满的讲话,双方就加强两省区商务合作达成十点共识:

一是合力共推向西开放。立足新疆向西开放大通道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以及陆地口岸优势,合力拓展对外开放的空间和开拓中亚、西亚、南亚乃至欧洲市场。

二是加强对外贸易合作。协作推进优势产业、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推动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利用新疆与周边国家已建立的经贸合作机制,携手开拓以中西亚、俄罗斯、东欧为重点的国际市场,推进两省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口岸合作和区域大通关合作,共同推动进出口贸易发展。

三是加强产业转移承接合作。充分利用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成渝经济区发展和支持新疆对外开放和进出口方面的特殊政策,相互支持对方在本省区举办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支持四川在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设立对外开放窗口,共同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

四是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共同促进两地企业到中亚、西亚、南亚等国家开展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外经业务,支持四川企业在新疆与周边国家建立的边境、跨境特殊经济合作区中投资兴业。

五是加强产销对接合作。开展川疆生猪、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和资源性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相互支持建立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为地方特色产品进入对方市场给予必要的服务与支持,促进两省区商品流通。

六是加强会展业合作。搭建帮助双方企业寻找商机合作平台,相互支持双方举办的大型会展等经贸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亚欧博览会”等活动。

七是加强市场建设合作。进一步促进两省区市场开放,消除限制商品流通及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障碍。鼓励两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的交流合作,扩大两省商品在对方市场销售规模。建立市场应急保供协作机制,提高抗灾救灾市场保供能力。

八是加强服务业全面合作。联手推动两地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业务对接及合作,着力提高区域内商贸流通服务业的现代化水平。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向外拓展等方面加强合作。

九是加强信息交流合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建立商务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交换经贸资料、商务动态等信息。

十是建立联系工作机制。建立两省区商务合作联系机制,共同协商合作事宜,检查落实合作事项,共同为两省区企业的商务合作提供指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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