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市场主体 >  商贸流通物流
国家卫生计生委:年底前清理5000项食品标准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09-27 浏览数: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

 

  按照国务院部署,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已列入当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应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和重点标准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适应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包括: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度建设并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标准贯彻工作顺利执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设,明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坚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同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备案程序,以方便公众查询。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跟踪评价等工作的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监督激励和考评制度。将标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我国正在加快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今年年底将完成对以往5000项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目前已新公布了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食品安全指标6000余项。

分享到:
上一篇:旭海物流全力打造现代化农副产品物流集散中心 下一篇:零售地产物流地产面对电商挑战 建立合作实现互赢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