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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心城区建3000平米商贸物流项目须评审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发布时间:2014-01-07 浏览数: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依据兰州市日前成立的商贸物流项目专家评审小组,今后商贸物流项目设置须经过市评审小组评审,未经市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设置,兰州市发改委等部门不进行项目立项备案批复。

 

  凡在兰州市中心城区建设3000平方米、城区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物流项目,投资方在项目立项前须向市评审小组办公室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评审小组将根据兰州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对全市商贸发展进行研究,并依据兰州市城市商业网点、商贸物流等规划,对商贸物流项目的设置进行综合评审论证,完善和优化城市现代商业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增强商贸设施的服务和辐射功能,防止商业网点建设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减少商业网点资源的浪费与闲置。

 

  商贸物流项目设置须经过市评审小组评审将成为商贸物流项目立项备案的前置条件。商贸物流项目设置须经过市评审小组评审,未经市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设置,兰州市发改等部门不进行项目立项备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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