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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跨境电商进口试点正式在前海启动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4-09-11 浏览数: 标签: 跨境电商,进口试点

  近年来,跨境电商成为不少人选购外国商品的新渠道,各种“海淘”、转运模式应运而生,但物流周期长、风险高、维权难等问题困扰着“海淘”一族。9日,深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正式在前海启动,标志着前海在跨境电商领域进出口双向通道的全流程开通,“海淘”消费者也将享受到更为正规、便捷的网购进口商品服务。

 

  据悉,此次试点主要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实施,选取经营规范、信誉良好、试点需求强烈、具备交易平台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试点首期为网购保税进口模式,跨境电商按照“保税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型海关贸易方式,将货物批量运入前海湾保税港区,根据国内个人用户订单情况,向海关申报个人物品清单,经海关征收个人物品税后寄交给国内个人用户。

 

  按照规定,个人网购进口商品范围应为个人生活消费品,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单次购买仅有一件商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参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深圳海关介绍,该项试点工作将采取提前备案、保税监管、分类审核、清单验放、汇总核销的整体监管模式。这种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可以让电商企业在保税港区提前备货、全程追踪物流、加快商品通关速度,对于消费者来说,所购买的商品在保税区接受海关等部门监管,比个人“海淘”更多了一重保障。

 

  此前,国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阳光通道”已在前海湾保税港区打通,今年6月,兰亭集势贸易有限公司就在前海湾保税港区获得了国内第一票在“跨境电商”监管方式项下的出口退税。截至8月底,前海湾保税港区已累计出境货值100万美元,包裹15000个。而在今年7月,深圳获批成为第七个国家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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