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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将统一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标准
来源:网易科技 发布时间:2016-03-16 浏览数: 标签: 工商总局 无理由退货 七日无理由退货

  从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已于3月5日截止,目前,该局正在汇集各方意见进行修改。该指导意见出台后,将对于各地目前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中,标准拿捏不准的问题,统一明确标准。

 

  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近期,易租宝事件引起各界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消费维权问题也给人们敲响警钟,对此,工商部门将依照职能,首先严把注册关。同时,“如果接到金融消费者举报,我们就会根据举报,调查企业是否涉及不公平格式合同,依法进行查处”。

  杨红灿强调,今年,工商机关将积极关注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个人信息安全等侵权案件,从反垄断执法、网络交易监管等多方面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重大典型案件我们将挂牌督办,限时办理,对涉及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更好地维护消费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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