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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5-28 浏览数: 标签: 工业 信息化 物流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和引领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信息化正成为现代物流最重要的核心特征。推动物流信息化发展,对促进现代物流的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了推动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带动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物流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创业、创新和做大做强;支持以信息化带动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期,要初步建立起与国家现代物流体系相适应和协调发展的物流信息化体系,为信息化带动物流发展奠定基础。推进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通过试点示范引导,初步探索建设物流信息化体系的有效途径;第二阶段在总结和推广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促进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广泛应用,使物流信息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开发利用,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七大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提高全社会物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二是提高政府部门物流服务和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三是提高物流行业和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四是提高企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水平,五是加快物流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六是加快物流信息化军民结合体系建设,七是推进物流相关信息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意见》还提出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重点支持电子标志、自动识别、信息交换、智能交通、物流经营管理、移动信息服务、可视化服务和位置服务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支持利用软件即服务、平台即服务、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物流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平。在装备制造、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烟草等具有高附加值或需重点监管的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支持智能交通系统、物流基地综合管理系统、智能集装箱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开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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