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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区物流配送有了政府标准
来源:青岛日报 发布时间:2014-04-03 浏览数: 标签: 物流配送

  昨日,青岛市商务局印发《关于推进青岛国家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青岛市将搭建城市共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布局城区配送节点网络,推进商品配送社会化、信息化、网络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不断完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今年青岛市将全面启动各项试点工作,利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成青岛城市共同配送网络体系基础设施主体框架。到2017年底,全面建成青岛城市共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车辆体系;集中、协同配送比例提高15%-20%以上,城市快消品共同配送比例超过40%,初步实现纺织服装、粮食食品、医药、社区物流、应急物流等方面共同配送;物流费用占商品流通费用的比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等量货物运输量降低30%以上、市区共同配送站点覆盖率达40%以上、中心城区内大型商贸企业供货商80%的货物在共同配送中心集中存储和配载分拨、中心城区入城货运车辆总数减少35%左右、专业化城市共同配送企业达到10家以上。

 

  “试点的核心是要科学决策青岛市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搭建城市共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共同配送,支持大型农水产品、生鲜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城市末端配送,推动先进物流技术应用,完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体系。”市商务局商贸处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意见,青岛市将构建大型公共配送中心、社区配送中心、智能自提柜及自提点等末端配送节点3级网络体系,在中心城区建成3个市级城市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在区市建设5个区域中心和2处大型农水产品加工配送中心。

 

  为提高城市共同配送的效率,青岛市将搭建城市共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将具备移动配送、调度呼叫中心、车辆和货物跟踪监控等功能。依托平台开展供应链、物联网、冷链配送、路径优化、信息认证等管理,调配物流资源,解决物流供求不对称矛盾,提高配送效率。”该负责人说,为降低物流对城市运行的影响,还将依托这一平台,通过支持商贸流通企业规范厢式标准配送车辆和托盘循环共用等先进技术、推进物流标准化改造、发放城市共同配送车辆专用标识等方法,减少进城货车数量,优化行驶路线,规范行驶、停靠,降低配送车辆空驶率。

 

  为缓解当前城市末端配送井喷式发展带来的影响,青岛市将选择有实力的末端配送企业整合有关快递业务,通过末端配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各类社区便利店合作,在院校、大型写字楼、政府办公场所等邮件收发密集区,建设公共自助提货柜、末端配送中心等方式,促进“网订店取”,末端整合便利店、物业公司、家政连锁店等新型业态,推动各类生活服务业态社区聚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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