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现代化 >  信息化
国家发改委宣布 汽柴油价不调整
来源:郑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06-24 浏览数: 标签: 物流信息 四川物流 油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23日宣布,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本次汽油、柴油价格不调整。

 

  发展改革委称,自6月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6月2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6月8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油、柴油价格不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展改革委表示,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今年1月13日,发展改革委宣布,为了维持国内正常的原油生产,保证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调整,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下限。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

 

  截至目前,今年汽油、柴油价格已经历12轮调价周期,其中1次下调,4次上调,1次因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搁浅”,6次因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地板价”不调整。今年以来汽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465元,柴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450元。

分享到:
上一篇:商务部:“一带一路”建设初见成效 下一篇:四川-东盟双边贸易发展的路径选择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