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在本市从事省际客运(起讫地一方在上海)的承运车辆,必须能够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方可在上海市从事省际道路旅客运输,未接入平台的车辆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通告》明确,上海道路运输部门将结合外省市运管部门提供的运政信息,对车辆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查验;省际包车客运车辆租用人在租用车辆时,应将承运车辆与《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省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接入目录》进行比对,不得租用未录入目录内的运输车辆。
上海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行业监管,市交通运输管理、公安、旅游、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区(县)政府将加强信息共享,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监管违反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建立严重违规车辆“黑名单”,涉及外省市籍客运车辆的将进行通报。上海市公安部门将把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的“黑名单”纳入道口车驾查控系统,予以重点监管。上海市旅游局将督促旅行社签订规范的车辆租用合同,使用具有省际道路旅客运输资质且接入平台管理的道路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