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现代化 >  标准化
4月1日起内河运输船舶执行标准船型主尺度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3-20 浏览数: 标签: 运输 船舶 标准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长江、黑龙江和松花江、闽江干流、珠江水系三线、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规定自4月1日起,新建或船舶主尺度发生重大改建的过闸运输船舶必须符合标准船型主尺度要求,否则不能获得船检审图、检验,不能办理营运手续和通过船闸的出港签证。

 

  据悉,交通运输部对不同水系不同船型的干散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驳船的总长、总宽、参考设计吃水、参考载货吨级、参考载箱量级、适用航域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各船型总宽下浮不能超过2%;在满足船舶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船舶高度应充分考虑航道、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的限制。

 

  有关专家表示,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内河水系、实现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今后,要把工作重点从规范船舶过闸主尺度等转向调整运力结构,全面提高船舶安全、环保、节能和技术经济水平,全面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实现船舶与航道、港口协调发展,促进内河水运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分享到:
上一篇:交建项目全方位标准化管理 下一篇:标准化菜市场年内落户哈尔滨六城区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