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周边省相衔接为原则,参照周边省份高速公路收费状况,适当调整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实行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标准收费管理。其中,对客车一类车(7座及以下)车辆通行费标准统一调整为0.45元/车公里;其他类型的客车仍维持原定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可登录江西省发改委及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
新的收费标准于2013年4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江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达到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