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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政府出台文件保障邮件和快递车辆通行
来源: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6-20 浏览数: 标签: 山东枣庄 快递车辆 通行

  为促进市邮政业更好更快发展,近日,山东枣庄市政府转发了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邮件和快(运)递车辆通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解决邮件、快(运)递车辆停靠、进城、事故处理及进社区揽收、递送等事宜。

 

  通知要求,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关于邮件和快(运)递车辆通行问题的意见,开通邮件和快(运)递专用车辆绿色通道,从事邮件、快(运)递业务的专用车辆经市邮政管理部门核定后,统一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由市公安部门发放邮件、快(运)递专用车辆市区通行证,可在市区禁(限)行、禁停路段临时停靠及进社区揽收、递送。由市邮政管理部门牵头,成立联合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邮件、快(运)递专用车辆市场准入及通行问题的管理和协调。

 

  枣庄局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邮件、快(运)递专用车辆通行。此前,枣庄局充分调研市邮政、快递企业需求,起草了关于邮件和快(运)递车辆通行问题的意见,认真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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