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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港航“三沟通”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编制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4-02-12 浏览数: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台州市港航管理局在审批事项清理和流程优化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简化、便民、合理、清晰”原则,对每项行政权力逐一明确权力要素标准、审批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上下沟通,顺利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的编制工作。

 

  一是积极与市审改办沟通,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将原其他行政权力中事项归到行政审批,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完整编制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

 

  二是积极与各业务处室沟通,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明确每一项职权办理主体、条件、程序、依据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份数、申请样表、填写说明等,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

 

  三是积极与各港航处(分局)沟通,将市、县两级分类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比对,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编码、分类、依据“四统一”。

 

  通过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的编制,全市港航系统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别和设定依据得到进一步规范和统一,简化了审批程序,为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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