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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示范船最高可获补贴400万元
来源:南昌日报 发布时间:2014-09-10 浏览数: 标签: 新建示范船,补贴400万元

  江西省近日出台《江西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航行于长江干线、赣江、信江等高等级航道范围内,江西籍的单壳液货危险品船的拆解改造、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以及建造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内河示范船等,给予政府补贴,以促进内河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和水运行业节能减排,提高船舶技术水平。

 

  根据《办法》,对于拆解老旧运输船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规定标准申请补贴: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25年(含)以下;船舶持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舶营运等证书;船舶经营范围在“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域内(以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为准);在经省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认可的船厂(以下简称定点船厂)拆解。

 

  另外,新建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根据其主机总功率最高可获补贴140万元,新建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最高可获补贴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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