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对《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修正案,《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今天在中国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主要是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作程序性和表述性的修改,并将实践中建立的管理制度上升到规章层面。
修正案明确内河运力结构调整措施和手段,规定交通运输部运用经济、行政、技术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水路运输船舶和技术,对正在使用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船舶、不符合安全环保新规范的船舶和小吨位过闸船舶,引导和鼓励进行更新、改造;需要采取禁止过闸、禁止在特定通航水域航行、限期淘汰等限制性措施的,应当对船舶所有人给予补偿。
修正案规定,内河运输船舶应当在规定的航行区域和经营范围内从事内河运输。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内河运输经营的,由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