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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部分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6-02-03 浏览数: 标签: 四川物流 行业标准 物流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行业标准《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第1部分:仓储配送作业与作业管理》(WB/T1055-2015)、《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第2部分:运输、运输代理作业与作业管理》(WB/T1056-2015)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行业标准《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第1部分:仓储配送作业与作业管理》(WB/T1055-2015)、《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第2部分:运输、运输代理作业与作业管理》(WB/T1056-2015)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申请立项,并联合物流行业、企业和院校共同起草,标准对物流从业人员的能力提出了系统的规范要求。

 

  《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第1部分:仓储配送作业与作业管理》对物流从业人员仓储、配送作业与作业管理的职业能力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各类物流企业在仓储、配送的作业和作业管理,生产、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物流相关部门可参照使用。《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第2部分:运输、运输代理作业与作业管理》对物流从业人员运输运输代理作业与作业管理的职业能力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熟路运输和运输代理等各类物流企业的运输、运输代理作业和作业管理,生产、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物流相关部门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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