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现代化 >  标准化
张家口市出台快递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
来源:张家口日报 发布时间:2016-05-24 浏览数: 标签: 四川物流 物流信息 张家口

  从张家口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了深入实施 《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提升张家口市快递企业品牌形象,张家口市在该省内率先出台了《张家口市快递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营业场所、分区管理、制度措施等方面,指导快递企业实现标准化服务。

 

  《实施细则》规定,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按照“临街商用、面积适宜且相对稳定”的标准进行选择。市级基本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拓展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县级基本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拓展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对于基本型营业场所,要求设为业务接待区和暂存区,两者应物流隔离。拓展型营业场所在基本型营业场所的基础上,增加独立的操作、停车及装卸、充电等功能区,且营业场所的面积应与快递业务量大小相适应。

 

  同时,《实施细则》要求企业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重要档案、办公区及生活区要进行分区,严禁生活区域与其他区域混同。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分拣区、营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划分标识,并设置异常快件处理区和紧急疏散通道。企业的营业场所各功能区域可用标线进行分隔,保持出入畅通,方便人员、车辆及快件的进出。要在显著位置标明各区域,并设置异常快件处理区和紧急疏散通道。企业应当在企业营业场所、干线车辆和收寄投递车辆上喷涂统一易识别的企业标识。

 

  此外,《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营业场所外,悬挂体现快递服务组织统一服务品牌标识的标牌,包括营业场所具体名称和营业时间的营业场所标牌;在营业场所室内,悬挂服务种类、资费标准、运递时限等, 及悬挂《收寄验视制度》、《禁寄物品指导目录》、《投诉受理办法》、《损失赔偿办法》、《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在快件处理场所,要求快递企业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及警示牌,如“禁止抛扔踩踏快件”等标识。

分享到:
上一篇:电动物流车路边停车首小时免费 下一篇:快递资质将迎最严审核期 剑指疯狂加盟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