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河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82号)精神,为确保我省春节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公告如下:
一、2014年春节期间我省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2014年1月31日零时起,至2月6日24时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我省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载客车辆的座位数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车证核定座位数为准。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
四、对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各收费公路收费站一律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在行驶我省收费公路期间如遇到困难或需要帮助时,请拨打高速公路客服电话12122或干线公路客服电话9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