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以来,湖北大部地区处在阴雨天气之中,局部地区遭遇短时强降雨。其中,15日至16日鄂东北出现强降雨,6县市遭遇暴雨袭击,最大降水为广水68.3毫米。17日至19日,鄂西部分地区普降大雨,局地暴雨(50~60毫米)。
此轮连续降雨造成随州、咸宁、恩施、林区部分道路损毁,主要损毁形式是岩石垮塌、边坡坍塌。据统计,截止4月20日下午4时,此轮降雨共造成湖北省公路灾毁损失2073万。其中公路路基冲毁20830立方米/41.66公里,损坏沥青路面55392平方米/304.66公里,损坏水泥路面27050平方米/10.32公里,毁坏桥梁1座,毁坏防护工程26995立方米/78处,坍塌方57973立方米/57处。造成交通中断25处/11条。
公路水毁灾害发生后,当地公路部门迅速调集人员、物资、设备进行应急抢通。全省共投入应急抢通机械171台班,应急抢通人员695人次,应急抢通资金31.3万元,目前全省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沿线的水毁塌方已清理完成,水毁中断路段已全部恢复正常交通。
为了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公路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保证防汛抢险工作有力开展。
一是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地公路部门尽快开展安全检查,并组织力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要疏通涵洞和边沟,保证涵洞过水畅通,边沟排水顺利;二要填充夯实路基掏空部位,防止路基病害继续扩展;三要检查修补路基护坡和挡墙,保证路基汛期安全稳固;四要完善四五类危桥交通管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周密部署,做好预防性工作安排。各地公路部门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密切关注当地天气变化,根据当地天气预报,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安排。同时完善防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保养应急机械,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设备、抗灾物资和应急保障资金能够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