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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泰曲一级路收费站迁址 名称收费标准不变
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4-08-06 浏览数: 标签: 收费站 104国道 泰曲一级路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104国道泰曲一级路收费站迁址的请示》获批复,104国道泰曲一级路收费站地点将由现址104国道K567+925处迁至K578+450处,收费站名称、编号、收费标准不变。

 

  根据山东省政府2003年公布的《山东省普通路桥收费站点目录》显示,G104泰曲路泰安收费站位于104国道K552处,属经营性收费,收费期限至2025年11月6日。目前,收费站设置“4入4出”共8条收费车道,根据车型进行收费,无称重设施。

 

  8月5日,山东高速股份集团网站发布“泰曲路收费站改造工程(机电部分)招标公告”,公告中称,本次收费站迁建工程将原收费站拆除,在大汶口桥南侧新站址新建2进2出4条复式收费车道,每条复式收费车道设置2个收费亭。本次改造包括对新建收费站机房设备和收费车道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升级、数据移植、测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责任期等工作。

 

  据了解,2011年12月30日,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境内的104国道济南收费站停止向过往车辆收费,同步撤销的还有104国道邹城收费站。2012年,泰安市人大代表李连溪曾提出撤销104国道泰曲路收费站的建议,获得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答复。

 

  答复中提到,1993年,省政府批准设立泰曲路收费站。1999年,原交通部批准泰曲一级公路作为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现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上市发起资产,经营期限26年。2003年,山东省政府发布通知明确泰曲路收费站的经营性收费性质,收费期限至2025年11月6日。由于泰曲路收费站的收费行为是国家批准授权的正常企业经营行为,在收费经营期限内,泰安市无权撤销该站。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曾在当地企业、群众与收费站所隶属的企业之间做了很多协调工作。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便驻地车辆通行”的原则,对泰安市区、泰山区、岱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宁阳县机关车辆,以及徐家楼办事处、马庄镇、大汶口镇、磁窑镇、粥店办事处、天平办事处等机关车辆发放免费证;对收费站附近企业的车辆,通过办理通行费月(季)票的形式给予适当照顾,并把招商引资企业车辆列入减免范围,改善了泰安的投资环境,为泰安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泰曲路收费站地处县区交界处,尽管在收费上采取了诸多优惠措施,仍然给过往车辆造成不便。泰安市交通局表示将继续协调收费站进一步扩大政策优惠范围,给地方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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