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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尝试“互联网+”支付方式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6-02-22 浏览数: 标签: 四川物流 互联网+ 高速公路

  近日有媒体报道“甬金高速东阳收费所推出‘互联网+’支付模式”。在高速公路收费过程中,会遇到个别司机因携带现金不足导致无法支付通行费的情况,现场一般会采用物品抵押、事后补交方式处理。但是此类方式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和处理时间长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互联网+”支付方式逐渐被公众接受,为解决司机无足额现金付费的尴尬,浙江省沪杭甬高速公路在杭州、德胜、萧山、大云、东阳五个收费站进行了支付宝、微信支付通行费的试点。当遇到现金不足时,司机可以应急使用支付宝等方式将通行费支付到公司账户,由收费所将等额现金给收费员,收费员按现金收费方式操作。

 

  全省高速公路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通行费的方式,是高速公路应用“互联网+”的一种尝试,是现有收费模式的一种有效的应急收费措施,为全国率先使用。“扫描支付,不用担心钱包里的现金不足”,该种支付方式确实方便广大司乘人员,体现了高速公路人性化服务。

 

  当然,支付宝、微信支付作为现有收费方式的补充手段,主要为解决现金不足的困难,在实际使用中现场付费时间会比现金支付方式更长,更不能与快速通行的ETC方式相比。下一步,将适应互联网发展,进一步完善收费方式,同时,大力推进发展ETC,推广非现金支付方式,有效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服务能力,进一步方便公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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