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三亚市拟财政划拨1300万元,在继续实施邮轮停靠奖励政策的同时,新增对邮轮母港的航次补贴。
航次补贴具体方案为:对以三亚为母港且运行合同满一年的邮轮,每航次(进出港算一航次)给予邮轮补贴5万元,给予邮轮母港补贴1万元;对长期停靠(指停靠期三个月以上)三亚港的邮轮,每航次(进出港算一航次)给予邮轮补贴3万元,给予邮轮母港补贴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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