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涪陵水运产业发展的意见》,从2014年起,涪陵区财政设立水运发展资金,加大对水运产业的投入力度,用于引导水运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化经营。
对水运企业贷款用于发展江海直达、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LNG、CNG、滚装运输等新型运输船舶的,给予水运企业不超过两年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的贷款贴息补助;对区内水运企业每兼并、重组一家水运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以2013年底企业船舶运力规模为基数,对新增运力达到3万吨的奖励50万元,累计新增运力达到5万吨的奖励100万元,累计新增运力达到10万吨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奖励资金不重复计领,在兑现奖励政策时扣除原已获得的奖金。
对由企业组织涪陵籍船员参加职业培训考试并取得技术船员适任证书的新船员,给予其考培费用50%的补贴。区内港口码头及其他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70%,由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力争到2020年末,涪陵将培育20万吨以上运力规模企业5家,全区船舶运力总规模达200万吨,水运企业平均运力规模达到4万吨;化危品、集装箱等专业化运力比例达40%;实现全港年货物吞吐能力6000万吨、集装箱60万标箱,水运实现江海直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