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恢复船闸收费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广西恢复船闸收费媒体通气会。会议明确,广西将恢复船闸收费,船舶过闸收费标准核定为1元/总吨·次,暂按0.6元/总吨·次收取,桂平船闸将率先恢复收费。
自2009年广西实施打造“西江黄金水道”战略以来,至2014年底,西江黄金水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70亿元,内河港口实际通过能力突破亿吨。与此同时,干线主要枢纽部分船闸通过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航运需求。据统计,2000年以来,广西内河运力增长速度迅猛,由84万吨发展到2014年574万吨,船闸通过能力成为制约全区内河水运发展的瓶颈,严重阻碍沿江水运企业的发展,改扩建需求迫切。
据了解,对改扩建船闸收取船舶过闸费,目的在于筹措资金解决改扩建船闸的运营维护和付息还本费用,为船闸建设、维护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提升船闸服务质量、确保船闸安全畅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的规定,船舶过闸费用于船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船闸的改扩建。
从2015年3月16日起,已扩建完成的桂平船闸将首先实行收费。此外,未来可预见将实行收费的还包括西津、贵港、红花、长洲水利枢纽等船闸。
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恢复船闸收费后,过闸费占船舶运输成本比例不高,水运成本虽然有所增加,但与公路、铁路比,优势仍然明显。同时,征收船舶过闸费后,将确保改扩建船闸的运行维护资金来源,保障船闸基础设施建设的延续,有利于提升通航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航道的畅通,保持我区水运运价在相对稳定合理的范围,将有利于降低工业产品物流成本,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促进沿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