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透露,广东自贸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接受记者采访的知名专家认为,这将更集中体现广东自贸区的加强粤港澳合作及加快广东转型升级等区域特色。
并非“缩水”特色更鲜明
此前,不少媒体预测广东自贸区包括南沙、前海、横琴以及广州白云机场保税区。按昨日透露的消息,广东自贸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有人据此计算,原来所预测的广东自贸区超过930平方公里,现在则约116平方公里,是否面积将大为“缩水”?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主任陈广汉对记者表示,不存在“缩水”的问题。从全国的情况看,新增设的三个自贸区各自特色都比较鲜明,天津自贸区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区可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经济合作,而广东自贸区则可进一步发挥粤港澳合作的特色和优势。
他还表示,设立自贸试验区的目的,在于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面积并不一要很大。而且从最新透露的面积看,三个新增设的自贸区以及扩展后的上海自贸区面积都在120平方公里左右,大家差不多,都不算小。广东自贸区内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都是集约发展的,就算总面积减少,其经济体量也仍然较大。
“广东自贸区三个片区的特色也会更加突出。”陈广汉分析,前海在与香港合作及金融创新方面比较突出,横琴在拓展与澳门的合作方面比较突出,南沙地理上处于珠三角的中心,具有综合性优势,除了现代服务业还可以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这三个片区组合,显然会强化广东自贸区粤港澳合作的特色,以及加强广东加快转型升级的探索。
粤“负面清单”有望更短
据透露,在国家这些自贸区内,对于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企业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区内,4部法律的12个涉行政审批条款将被调整,包括《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的一些条款。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调整的法律条款,主要涉及相关外资企业设立需要进行审批等内容。如《外资企业法》第6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这一规定在自贸区内就将暂停实施。
对此,广东省委党校教授余甫功认为,上述外商投资方面的试点改革,体现的就是“负面清单”管理,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主要是进行备案管理,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广东在推进粤港澳的合作中,很多已在CEPA框架下进行了先行先试,是一种“正面清单”,已积累了较多经验。同时,广东等新的自贸区的设立,本身也是在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与上海经验形成互补试验和对比试验,有了上海自贸区此前的经验,广东自贸区运行后,其“负面清单”有望比上海更短,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