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修改相关细则,明确了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规则制度。此举意味着铁矿石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落地,铁矿石期货国际化过程中“人”、“钱”、“物”三要素里“物”这一要素的问题得到解决。
大商所此次修改了《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等相关规则,修改后的规则自i1606合约起开始施行。
此次修改主要对铁矿石保税仓单生成、期转现、一次性交割、作为保证金使用、所外质押、结算及注销进行了详细规定,将提货单交割的商品类型扩充到保税商品,明确了保税仓单交割违约有关规定,明确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发票流转和逾期处理等。
大商所同日发布的通知显示,大连港散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物流”)为铁矿石首家指定保税交割仓库,与基准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为-10元/吨。指定保税交割仓库自2016年5月20日起接受并办理铁矿石保税交割相关业务。
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负责人表示,铁矿石保税交割规则的出台使铁矿石保税交割业务开始落地,铁矿石期货国际化也由此取得突破性进展。
该负责人还表示,铁矿石期货国际化其他准备工作也在加快推进。目前国际化整体方案和制度设计完成,原则是立足现有平台,基本框架则比照原油,但在实际操作方面更为简便易行、安全可控;系统开发已经启动,交易所端系统已进入最后测试阶段,市场端系统开发近期有望完成;市场推介工作也已陆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