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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增三个出口退税口岸
来源:江苏网 发布时间:2014-08-18 浏览数: 标签: 江苏 三个出口 退税口岸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14日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对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最新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地口岸有8个,新增江苏连云港港、太仓港、龙潭港3个港口。

 

  启运港退税,是指从启运港发往洋山保税港区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并可办理退税。作为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一项创新,这一政策的施行有利于出口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出口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可减少国内流失到国外港口的中转箱量。

 

  南京市龙潭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芜湖市朱家桥港、九江市城西港、青岛市前湾港、武汉市阳逻港、岳阳市城陵矶港入选退税口岸,出口口岸为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这一优惠政策,对相关港口搭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带来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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