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省物流业发展,建立与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相适应、与我省重点支柱产业和制造业基地相配套、与西部商贸中心和西部金融中心相融合的现代物流体系,省政府决定成立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省政府物流办(以下简称“物流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黄小祥副省长任组长,王宁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省政府口岸办、民航西南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成都铁路局、四川机场集团、四川航空公司、省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家国任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物流办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推进全省物流业发展,研究部署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二)物流办职责。承担全省物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推进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发展,解决好重大产业引进后的物流问题。
1.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物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推进全省物流通道建设,争取国家对物流通道、物流节点、物流载体、物流网络、物流项目建设的支持,打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立体化的物流网络。
3.协调推进全省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集聚区、物流网络体系以及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培育大型物流企业集团。
4.监测分析全省物流业运行发展情况,研究提出解决物流业发展中相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营造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5.推动全省物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6.承办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物流办内设机构及职责
物流办内设综合协调、通道建设、项目推进等3个职能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办公室文电处理、会议承办、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后勤保障、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全省物流业统计监测分析以及宣传工作;协助物流办领导完成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通道建设组:推进全省物流通道建设;打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立体化的物流网络,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指导全省第三方物流发展工作。
(三)项目推进组: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物流解决方案;协助重点企业办理通关、转关和进出口业务;协助物流办领导完成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物流办工作机制
物流办执行省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制度,遵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工作手册》有关规定。
(一)人员管理。工作人员从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成都铁路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机场集团、四川航空公司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由物流办统一考核其工作绩效。
(二)财务管理。人员经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工作经费由物流办根据职责和工作,按年度向省财政申请专项经费,纳入省政府办公厅专项经费管理。
(三)后勤保障。由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与已入住省政府中合楼的单位同等对待。
五、物流办联系方式
物流办办公地址设在成都市督院街70号省政府中合楼3楼,联系电话:(028)86605672。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