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四川省2013年重点
物流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财政局,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四川省2013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和《四川省物流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项目业主自愿申报,市(州)物流行业、财政部门审查推荐,省级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省政府物流办复核,专家评审推荐,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成都至欧洲货运直达班列等37个项目为2013年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项目表附后)。
请你们按《推进方案》和《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项目实施的要素保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
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4月9日